【921重建副執行長吳崑茂撰稿】 九二一集集大地震,造成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。各方踴躍捐輸,大量的物質、大量的捐款。愛心滿溢,前所未有。
各界捐款金額高達375億元,其中民間募款團體148.51億元;縣市政府帳戶74.15億元;受災鄉鎮市公所8.57億元;921震災重建基金會132.17億元;災後重建社團0.3億元;其他政府團體0.2億元,小計315億元。加上隱藏性捐款60億元(認養學校),合計375億元。(註1)

捐款分成兩部分,捐到政府部門的帳戶,或直接捐給慈善機構、傳播媒體等。
民間捐款滙入行政院九二一震災專戶及內政部九二一賑災專戶,含孳息合計140.8億元。政府成立《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》管理,支援重建工作。
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於2008年10月30日結束任務,執行長謝志誠表示,基金會多年來協助集合大樓70棟重建、94棟修繕、4,336戶弱勢災戶重建家園。剩餘財產不動產4.2億元、存款45億元,轉交由財團法人脤基金會運作。(註2)
縣市政府收到捐款74.15億元,其中較多的是,南投縣21.2億元;台中縣17億元;台中市4.8億元。鄉鎮公所亦設有專戶,專款專用,其中中竂鄉1.69億元最多。
民間團體收到的捐款大約有215個受款單位,合計148.5億元。其中慈濟,到89年3月止收到50.45億元,主要用途為認養災區中小學校復建;TVB S 11.7 億元;台視6.02億元;中視5.55億元;華視4.12億元;聯合報3.01億元;自由時報2.19億元;中國時報1.30億元;民視1.03億元等。
大地震觸發「全民捐款運動」,民間捐款踴躍,數額龐大。為了有效監督,許多社會賢達發起籌組「全國民間災後重建聯盟」,1999年10月7日成立。主動負起監督捐款運作的責任,回應社會期待。
重建聯盟2000年7月,公布震災捐款監督報告書,結論重點如次:
1.捐款監督工作的最高主管機關內政部,限於人力與經驗,顯然無力管理。縣市政府對於鄉鎮市公所的督導,並不周全,甚至有些鄉鎮市公所並未主動報備。
2.監督捐款的執行,公信力比公權力更形重要。全盟雖然未正式立案,但是執行捐款監督工作的委員會是由聯合勸募協會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、律師公會、會計師公會的成員所組成,不但有專業的社工師,律師、會計師監督作業,在徵信訪視的過程中,他們也有合法而且具有公信力的組織背書。
3. 全盟成員均是社會清望之士,為各界所信賴,有助於捐款的合理運用。
重建聯盟是民間臨時性組織,為了社會公益,挺身而出,協助政府,主動監督,在九二一震災重建過程,扮演著重要角色,在重建中留下濃墨重彩的一頁。
註1: 921震災捐款監督報告書,全國民間災後重建聯盟,2000, 7 P154
註2:記憶九二一震災重建,吳崑茂,五南圖書公司,2009, 9 P36
註3:所附照片係全盟監督報告書。
